logo

质控

QUALITY CONTROL

分类出来
内容标题

关于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规定

详情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对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快速、有效、安全的急诊诊疗服务,根据首诊负责制原则和医院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的规定如下:

  一、凡是急危重症患者到达急诊门前,医务人员必须上前迎接,经过护士分诊后,将病人推送入抢救室或相关诊室,在抢救的全程必须有医护人员或卫生员陪同。

  二、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经过护士认真分诊后,首诊医生必须对患者实施认真诊疗,如发现非专科疾病在完成病历后,再请相关专科会诊,不得随意换挂号而推委病人。

  三、对抢救患者一律实行“先抢救再补办相关手续”原则。

  四、患者进入抢救室后,医生迅速作出病情评估,下达医嘱(如口头医嘱必须重复两遍),并迅速给病人作出相关检查的决定,同时开全各种申请单交护士执行。

  五、患者进入抢救室后,护士在快速评估病情的基础上,立即完成“开通静脉通道、畅通气道(如吸氧等)、监测生命体征、采血”等工作。

  六、主持抢救的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全程负责该患者的诊疗过程,直至转到另外一个抢救单元,并认真交接。

  七、如需要其他专科参与抢救或处置的患者,接到会诊求救后应在十分钟内到场。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相关部门必须做到科间紧密协作,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八、相关的各种检查尽可能到达病人身旁,以便减少搬动和增加病人的痛苦。

  九、对“三无”人员的救治,应尽快设法收集患者的信息,做好登记,及时与相关方面取得联系,抢救措施规范,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对意识障碍的病人,切实采取措施,严防坠床发生。

  十一、急诊医生必须掌握“抢救生命、稳定病情、缓解症状、平安转出”原则,将病人转到另外一个抢救单元,入病区后一小时内不得死亡(因抢救设施、技术等条件受限除外)。

  十二、如遇同一病人既有外科又有内科疾病时,经相关专科到急诊会诊讨论后解决收治问题。如有异议,有急诊值班医师决定收入某一病区。

  十三、护送病人规定:对一般急诊病人和较重急诊病人收住院时,一律有急诊护士和卫生员护送入病区;并填写交接单;垂危急诊收住院时,必须有医生共同护送,严格交接,并在交接单签名。

  十四、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与患者及家属做好病情的沟通,使患者及家属在知情的情况下,积极配合抢救与治疗。

  十五、对危重患者的抢救,按照危重病人的抢救制度,严格执行逐级上报的规定 。

 

  2014年04月17日

友情链接:  江苏省卫健委      |      南通市卫健委      |      南通大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Copyright © 2019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003550号-5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通

医院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666号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8111188881111999

                 节假日、非上班时间  18962985166

投诉电话:85512345

公交车线路:72、77、78、82、95、616路

轨道交通线路:地铁1号线至崇州大道站4号出口方向

医院官微微信

医院官微微信

南通一院发布

南通一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