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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制度

2020-08-18 1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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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急诊科规章制度

目 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急诊分诊制度

三、急诊科工作制度

四、急诊抢救制度

五、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七、急诊报告制度

八、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九、急诊病房工作制度

十、EICU工作制度

十一、急诊输液室工作制度

十二、无菌操作制度

十三、医嘱查对制度

十四、护理查对制度

十五、病案管理制度

十六、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十七、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八、急诊岗位责任制度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规章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即首诊医师负责诊疗和抢救,不可拒诊和推诿患者。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和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后请相应专科医师会诊;重危患者应由首诊医师负责抢救,如属非本科室范畴,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共同参与抢救,等接诊医师到来向其介绍病情后方可离开;对于复杂病例,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诊断和进行必要的治疗,并报告医务处请相关科室值班或备班医师共同进行会诊和治疗。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二、急诊分诊制度

急诊分诊是急诊护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急诊就诊的患者都要通过分诊,由分诊护士根据患者的主诉和主要症状、体征,分清疾病的轻、重、缓、急及隶属专科。

急诊:是指那些不影响生命而病情紧急的患者,需要及时诊治、处理,解除其病情。

急救:是对危及生命的急危重患者,应立即组织人力、物力积极进行抢救。因此,当遇到急危重患者时,应当立即送往专科诊室先救治,后补挂号手续。

三、急诊科工作制度

1、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2、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遵守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等,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3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及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等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病房。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危重症患者。

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医嘱,急诊医护人员共同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6、遇重大抢救患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有关领导应亲临现场参加抢救。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急诊抢救制度

1、一般有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高级职称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患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要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者的医嘱,但对抢救患者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者,经认定后用于抢救患者。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情况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校对后方可弃去。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有药品的空药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6、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7、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五、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 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抢救的患者一旦病情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时使用。

2. 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 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 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 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应重新灭菌。

6. 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 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抢救。

8. 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六、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急诊病历的书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完整、字迹清楚。急诊病历必须包括一般项目(指病历首页填写齐全)日期(时、分)、主诉、现病史、体检、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包括其它处理)、去向和医师签字等项目。急诊病历要强调时间、数据、剂量。例如,患者的发病时间,来院、离院时间,会诊时间,治疗时间等;体温、血压、脉搏以及检查的结果要写具体数据;用药要写剂量。死亡病历不交给家属或单位,由医院病案室统一保管。实习医师的病历、处方检查申请单等均须经带教老师审核签字,否则无效。

七、急诊报告制度

急诊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舆论敏感,要求急诊医护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例如,有大批外伤患者(车祸、塌方、爆炸等)、中毒(食物中毒、毒气泄漏等)、不明原因的伤害和重大医疗纠纷以及某些身份不明的患者等情况要边抢救边报告,白天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1. 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者,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2. 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书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3. 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患者应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4. 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5. 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6. 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7. 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九、急诊病房工作制度

1. 急诊危重患者在经抢救后,应及时转入急诊病房或EICU治疗。

2. 急诊病房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1~2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1~2次,值班医师随时诊察患者。

3. 急诊危重患者和疑难病例,若有专科情况应请专科会诊。定期开展疑难病例讨论和死亡病历讨论。

4. 危重患者要实行床边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 值班医师负责完成病历书写,开好医嘱,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若有病情变化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 急诊病房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若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处理医嘱并及时记录。

7. 加强基础护理和重点患者的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8. 急诊各项收费公开、公示,以便让患者监督。

9. 急诊医师要加强和患者沟通,及时交代病情和预后。

十、EICU工作制度

除遵照上述急诊病房工作制度外,EICU还应遵守以下原则:

1. EICU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主任医师每天查房1~2次,主治医师根据病情及时查房,值班医师随时观察患者病情。

2. 各级医师和护士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给予及时处理。

十一、急诊输液室工作制度

1. 急诊输液患者可在输液室进行治疗。

2. 保持室内清洁和安静,严禁吸烟,禁止乱扔垃圾。

3.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和帽子。

5.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必须进行毁形、浸泡和消毒。

6. 坚持按照临床操作规程和三查七对原则进行工作。

7. 密切观察输液中的情况,若发生严重的输液反应、过敏性休克等,应及时抢救。

8. 按处方和医嘱执行输液。对过敏的药物,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十二、无菌操作制度

1. 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2. 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然后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3. 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4. 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5. 无菌包与非无菌包分开放置,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是否过期。

6. 容器及敷料等按规定定期更换、消毒。

十三、医嘱查对制度

1. 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 处理医嘱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

3. 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需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 在抢救患者等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应复诵一遍,并核对用过的空药瓶后方可弃去。

5. 整理医嘱单后,必须有第二人核对。

6. 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一次。

十四、护理查对制度

1. 服药、注射、处理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药品浓度、剂量、用药方法及时间)。

2. 用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药、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4. 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异议,应及时核对,避免差错。

十五、病案管理制度

1. 患者住院期间,病案由病房值班护士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患者及家属如需复制和复印病历,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2. 患者转科、出院或死亡,按规定排列、整理病案,并妥善保管。

十六、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1. 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医师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轻视。

2. 三级医师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问题、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3. 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4. 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示,主观臆断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察看患者即做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5. 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要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讨论。

十七、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 急诊值班医师应该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后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值班。

2. 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做到床边交接班。

3. 医师下班时前,应将危重患者的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在交班簿上,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纪录,并同时简明扼要记入交班簿中。

4. 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换岗,遇特殊事情应向护士说明去向。

5. 每天早晨交班,值班医师将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

十八、急诊岗位责任制度

急诊中心必须保证24小时开诊,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遇有特殊情况时也必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并等替班者接班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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